本灌南县困难家庭基础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36万元 , 招标人为 灌南县民政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3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南县困难家庭基础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灌南县困难家庭基础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28 09:00到2025-09-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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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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