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2025年兰考县特色产业发展EPC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豪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兰考县特色产业发展EPC项目(二期)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投资金额:约1700万元
2.4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项目规模及内容:惠安街道新建大型肉鸭屠宰低温速冻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兰阳街道新建农贸市场、冷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5年兰考县特色产业发展EPC项目(二期)总承包
2.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后续相关设计服务,材料、设备的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2.8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2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8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 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以联合体投标的,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2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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