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镶黄旗奶制品产业园区加工车间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8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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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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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99000000 其他建筑工程 |
加工车间提升改建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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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供应商已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申办最新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相应承诺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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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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