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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高峪地区防水排涝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高峪地区防水排涝管网改造工程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本发改发【2023】3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预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0%,招标人为本溪市排水事业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高峪地区
建设规模:(一)排水工程:拆除原有合金沟区域合山街、新峪街、合金街合流管线并新建排水管线3223米,设置雨水口50座,圆形混土检查井85座。 (二)暗渠工程:新建合金雨水主渠以及雨水支渠,合金主渠新建总长828米,原有合金支渠拆除新建,新建总长588米,与原有合金主渠相接,暗渠内敷设截流管道1653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是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39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
标段名称:本溪市高峪地区防水排涝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标段编号:E210501ET03000005003001
标段招标范围:新建雨水箱涵及污水管线,并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车行道、人行道、行道树、现场各专业检查井进行修复等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标段类别:施工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848.57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4)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4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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