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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公安局1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新沂市公安局1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1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公安局1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3个路口新建电子警察系统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环保人脸车辆卡口设备、暖光频闪补光设备、环保多合一补光设备、全景视频枪球监控、智能交通管理终端、前端配套设备、杆件配套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主要用于捕获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并以此作为对交通违法者、交通肇事者处罚的证据,以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路口通行秩序、辅助交警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供应商具有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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