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322 鹿嵩线汝州市阎庄至汝阳交界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代码:2506-410400-04-01-280633)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平发改审服〔2025〕77号,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汝州市寄料镇阎庄付西侧,沿现有道路向西经寄料镇、葫芦套,马长庄,终点止于汝阳县交界,路线全长5.5公里,全部沿现有道路进行改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以及不可预见的必须配套完成的相关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单编号:S322GJ-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为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行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其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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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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