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聚丙烯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大港石化、华北石化)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运输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货物配送量约27万吨左右(以实际运量为准),配送货物品种主要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港石化)企业生产的聚丙烯产品(非危险化学品),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北石化)企业生产的聚丙烯产品(非危险化学品)。
包装形式:(1)粒料、粉料:25公斤/袋;(2)大包装:725公斤/袋;(3)托盘+重膜: 1625公斤/盘(单袋25公斤)。
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至指定地点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两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在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参与二标段评标。
一标段:大港石化聚丙烯运输,年运输量约12万吨,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发运量为准。运输起运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津岐路与创业路交口),目的地为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各市指定地点,具体运输路线及最高限价见《附件1.线路及最高限价明细表》。
二标段:华北石化聚丙烯运输,年运输量约15万吨,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发运量为准。运输起运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河北省任丘市北环东路),目的地为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各市指定地点,具体运输路线及最高限价见《附件1.线路及最高限价明细表》。
2.3 服务地点:见《附件1.线路及最高限价明细表》。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2.5 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税),包括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等,完成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的防护、保险、装卸、临储和伴随货物交运的相关费用,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投标报价形式:元/吨。
2.6 项目概算:2800万元(第一标段1600万元,第二标段1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累计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合成树脂产品公路运输业务。
业绩证明材料:
(1)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须提供发票明细表(表中需包含合同年份、对应发票号码、发票金额),
3.4车辆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计算为1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30吨/车),且承运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扫描件);且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GPS或同等功能的定位跟踪系统(提供安装证明材料);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提供自有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评标现场查验车辆资料,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3.5信誉要求:(请登录)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提供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17时至2025年9月2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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