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XT-GC-2025(请登录)
2.3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
2.4建设规模: 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绿化、铺装、道路、管网、院墙、挡土墙等。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①设计:红线范围内室外绿化、铺装、道路、管网、院墙、挡土墙等设计,面积约106000平方米。地块东侧道路与红线之间绿化景观设计,面积约6500平方米,共计设计面积(红线内面积-建筑占地面积)112500平方米。
②施工: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绿化、铺装、道路、管网、院墙、挡土墙等
2.9招标控制价:3876.125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95.6250万元(8.5元/平方米),工程施工费:3780.5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含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
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所承担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
(请登录)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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