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旅产业园4#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旅产业园4#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旅产业园4#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在已建成的滨旅产业园4#厂房建筑屋顶上,进行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可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面积约2400平方米,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28.85万kW·h,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光伏板、逆变器、线缆等采购及安装,还包含屋顶承载力复核、防水检测等,达到工程验收移交标准全部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旅产业园4#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旅产业园4#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等文件规定;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
5、其他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2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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