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宣城市宛溪河(东湖段)亲水步道结构安全检测和变形监测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一是对宛溪河东湖段(水阳江大道-宣杭高速)右岸长约1.19km的生态护岸亲水平台进行安全检测;二是对宛溪河东湖段(水阳江大道-宣杭高速)右岸长约1.19km的亲水平台进行为期一年的沉降、变形监测。
2.2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
2.3 编制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亲水步道和护岸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工作,并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进行为期一年的结构沉降、变形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5 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2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1)和(2)。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须包含: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检测专项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专业范围须含工程测量)资质。
3.2 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无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资格证书。(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1)联合体各方应按发包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发包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4)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3.4 符合《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文件要求。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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