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基于火焰视觉感知与高温气氛场测量的锅炉燃烧智能管控系统,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基于火焰视觉感知与高温气氛场测量的锅炉燃烧智能管控系统,数字化多光谱图像火检方案,具有可视化、检测准、量化温度场的优势,可为运行人员提供更直观、更准确的参考信息;采用多光谱融合高温气氛场监测方案,可实时测量近壁面处H2S、SO2和CO关键组分的浓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基于火焰视觉感知与高温气氛场测量的锅炉燃烧智能管控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承担工程未发生因其施工引起的
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2个合同业绩,合同主要内容为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光谱火焰视觉感知状态监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炉膛气氛场分布式在线监测,且须为独立承接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9月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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