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元凤三路(建元四路-幸福河西侧规划路)污水顶管工程施工图设计比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经开区管委会财政资金,采购人为西安经发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实行代建制,建设单位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为西安经发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在元凤三路(建元四路-幸福河西侧规划路)段采用顶管建设污水管道,解决元凤三路污水排放问题。主要建设内容:d1000mm污水主管道及沿线用户d500-d600mm支管,主管道长1071m,支管d500长约132m,支管d600长约21m;新增顶管工作井7座,顶管接收井6座。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西安经发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组织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遴选,后续签订三方委托合同。
采购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元凤三路(建元四路-幸福河西侧规划路)污水顶管工程施工图设计比选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效证件),被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证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任意税种)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8.供应商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到2025年9月4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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