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服务。
1.2项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1.3项目概述:对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备案服务,组织对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阶段的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状况初步结论进行复核并形成《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对已经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送审稿进行审查修改并组织外部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完善;指导、协助完成在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和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在合同服务期内对绩溪皖能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1.4采购范围:
(1)对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阶段风险评估初步结论进行复核,提供风险辨识评估依据、制定评估工作程序及评估方法、进行事故风险分析评价,最终形成《事故风险评估报告》。根据电站实际情况,确定应急资源调查程序,对本工程已有的应急资源及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进行复核调查,形成《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作为修编应急预案的依据。
(2)根据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结果,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送审稿进行审查修改。
(3)负责制定应急预案评审方案,邀请组织华东能源监管局辖区(上海、安徽)电力应急专家库资格能力、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外部专家,根据应急预案评审文件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桌面推演验证应急预案并形成相关记录。
(4)负责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印刷工作。应急预案文件印刷数量10套及电子文本。
(5)指导、协助完成在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和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含能源局、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6)在合同服务期内提供应急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应急预案培训、指导组织应急演练、应急管理规范文件培训等)。
1.5工期要求:
(1)技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2)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复核及报告编制、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送审稿)审查修改;
(3)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
(4)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协助完成在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和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登记表。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2资质要求: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3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1个总装机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与备案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资质,需提供响应人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1个总装机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与备案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2.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有抽水蓄能行业相关工作经验,需提相关证明材料。
注: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复印件、专家评审记录、备案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如合同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业主盖章、网站截图等】作为佐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8日。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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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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