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桩(站)及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阳泉市郊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郊行审投【2025】10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阳泉市郊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郊行审【2025】46 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市晋泉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桩(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充电站 51 座(充电桩 800 个)。其中公共快充充电站 23 座,快充充电桩共计 446 个;重卡充电站 21 座,重卡公用充电桩共计 290 个;乡镇充电站 7 座,慢充充电桩共计 64 个。各充电站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不同规模的充电桩、罩棚、停车场、管理(配套)用房、绿化、挡墙、太阳能光伏系统等。其中新建管理(配套)用房 9752.19 ㎡,罩棚 15016.66 ㎡,场地硬化 50684.5 ㎡,场地绿化 20945.09㎡。
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总长度 9.176 公里,建设主要内容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路面铺筑;路面病害处治;路侧平立结合排水雨篦、排水沟修复;重新规划道路交通标线;雨污水管道清淤、更换道路井盖;路基横向设置三处预埋电力排管;新建 6 处港湾公交站;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工程。主线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路基总宽度 50 米,为双向八车道,其中机动车道 30.0 米,非机动车道 4.0 米,人行道 3.5 米。荫营镇支线 A 路基总宽度 18.0 米、支线 B 路基总宽度16.5 米、支线 C 路基总宽度 13.0 米、支线 D 总宽度 13.0 米、支线 E 路基总宽度 15.5 米、连接省道 315 支线路基总宽度 12.0 米,设计速度 3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 建设地点:阳泉市郊区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桩(站)及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东部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002 第二标段,该标段(包)内容: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桩(站)及荫营江
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项目西部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项目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项目设计、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项目总承包,直至达到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要求:109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工程设计资质:
001 第一标段: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并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002 第二标段: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2)工程施工资质:
001 第一标段: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02 第二标段: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公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2)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担任本项目公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3.5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17 时至 2025 年 9 月 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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