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基本情况:关于农行双湖县支行本部弥散式集中供氧项目经那曲分行2025年第13次财务审查委员会同意立项,项目预算总金额为:879364.69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其中:设备安装工程825177.03元,其他费用:54187.66元(具体详见清单),同时委托四川标准德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824625.95元(不含税)。(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方案图为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最高限价(控制价):824625.95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质量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本工程以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且通过本项目涉及相关部门验收认定;
9.施工周期:施工总工期2个月。开工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施工总工期以开工之日起算,竣工日期以承包人完成合同的全部工程内容后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个性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基本资质条件
(1)必须在国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及招标公告报名首日以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报告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即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8日09时30分至2025年9月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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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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