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省网):SDG(请登录)
2、项目名称:泗水县国有安山林场防火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77856.43元(捌拾柒万柒仟捌佰伍拾陆元肆角叁分)
5、最高限价:877856.43元( 捌拾柒万柒仟捌佰伍拾陆元肆角叁分)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泗水县国有安山林场防火道路工程,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林区防火通道建设水平,拟对国有安山林场场部东侧防火道路实施修建,长度约1.65公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上述内容在投标时以承诺书形式展现,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8日12点00分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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