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采购资金来源:自筹
1.5项目背景情况:
本次55户资料齐全的代偿项目包括工行54户,民生银行1户,涉及地区包括郑州、焦作、开封、濮阳、新乡等15个地市,代偿时间从2023年6月至2024年7月,代偿金额7960.73万元。工行总对总1.0版本业务已经于2024年7月熔断,除了已移交的55户项目之外,剩余已代偿项目还有20户因资料不全暂不具备移交条件,近期补充材料后可陆续移交。
鉴于工行总对总1.0版本已熔断,且近期可完成剩余20户代偿项目的资料整理并移交,资产运营分公司计划将上述75户代偿项目集中委托清收。此次委托清收共涉及工行代偿项目74户,民生银行代偿项目1户,代偿金额共计10695.4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地区 |
已接收户数 |
后续待移交户数 |
总户数 |
代偿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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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封/许昌 |
14 |
9 |
23 |
3370.84 |
|
豫东北 |
21 |
4 |
25 |
3671.95 |
|
豫西南 |
20 |
7 |
27 |
3652.62 |
|
合计 |
55 |
20 |
75 |
10695.41 |
鉴于该批项目最早代偿时间距今已有两年之久,且大部分项目借款人已经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资产质量较差,涉及地区分散,追偿难度较大,按照集团公司《批量业务代偿清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从集团公司中介机构库内选取3家律师事务所尽快开展追偿清收工作。
1.6采购内容:代表委托人对A包范围内的总批量代偿项目进行清收,对债务人、反担保人进行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并进行现场催收,对债务人、反担保人财产进行查找、调查、处置,运用司法强制手段极限施压,深挖财产线索,扩大代偿回收,确保应收尽收。
1.7服务时间要求:
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在签订代理协议后30日内完成现场催收工作,存在还款意向的签订还款协议;接收项目材料后30日内申请诉讼立案(签订还款协议且能够偿还首笔款项的可暂不予立案);民事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民事调解书违约后60日内申请强制执行。
1.8响应及报价内容:
风险代理费标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风险代理费按照回收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具体标准以律师事务所报价为主,以最终磋商结果为准。
服务费模式:前期基础费用+风险代理费。基础费用统一为3000元,不再单独报价。单个包服务费支付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包干收费,交通、食宿、文印等自理。
1.9前期基础费用支付:
每案件启动费用3000元,在完成诉讼立案生成案件号后或达成和解协议并收到首笔还款后支付。
1.10风险代理费的支付:
风险代理费在收到债务人还款、执行回款、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或协议抵债完成产权过户后支付;(1)以资产形式实现代偿款回收的,费用支付标准减半执行;(2)接收案件后6个月内实现代偿款全额回收的,风险代理费上浮50%执行;(3)本金回收后又实现资金占用费回收的,资金占用费部分的风险代理费上浮50%执行;(4)风险代理费按季度结算。
1.1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2服务期:2年。因还款协议/调解书/和解协议未履行完毕、追加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原股东等被执行人而发起新的诉讼程序或因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异议及异议之诉事项的,期限可相应延长。
1.13包段划分:本项目对75户代偿项目按照地域划分合并为三个包,分别为A包(郑州/开封/许昌地区)、B包(濮阳/安阳/鹤壁/焦作/新乡/商丘/周口)、C包(洛阳/三门峡/平顶山/驻马店/南阳/信阳)。每名投标供应商最多成交本项目的一个包。当同一投标供应商在不同包段中最终汇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情况超过一个,则按包段的顺序(A-B-C)推荐为靠前包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它包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但不影响其作为合格供应商参加其它包段的评审。本次招标只涉及A包,B包、C包的成交供应商不再被推荐为A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在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的相关中介机构库中;
2.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2.3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律师执业证书,未受过行政处罚,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前);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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