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劲牌南溪酒业(宜宾)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二三四期工程—7#、8#陶坛酒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九龙食品产业园区
3.招选范围:劲牌南溪酒业(宜宾)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二三四期工程—7#、8#陶坛酒库开展施工作业,主要包括配电箱安装、桥架、电力电缆、配管、套管、灯具、阀门、给排水、管道、混凝土井、预留预埋等安装工程施工。
4.计划工期:暂定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选人通知为准,且满足招选人节点工期要求。中选人须严格按照招选人制定的合理工期完成任务。否则,招选人有权根据公司制定的《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自发出更换施工队伍通知后启动应急程序替换中选单位队伍,产生的一切费用在中选单位施工费中扣减。
5.质量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并须参照相关资料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
6.工作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协调处理、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后期服务的协调配合工作等(未尽事宜以图纸及清单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协调工作;招选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参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提供施工材料、机具、周转材料、作业点位标识标牌、作业点位临时电源线电缆、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临时设施等。
(3)若因中选人原因导致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招选人的要求,招选人有权对中选人作业范围进行调整。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招选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二、单位选择
1.中选人进场后,若工期、进度、质量等满足不了本项目要求,招选人有权将剩余部分施工作业分给其它有实力的施工队伍,中选人按实支付相应费用;中选人不得对此有异议,无条件接受;如中选人不支付相关费用,招选人可从中选人的履约保证金、工程价款中扣除代为支付,仍有不足,对中选人保留追索权利,中选人应据实赔偿。同时,中选人无条件配合项目相关工作。
2.本工程前期发生的施工费用包含在本工程的总费用中,参选人在参选报价时综合考虑,招选人不再因此而支付任何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中选单位与前期单位协商支付。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雄厚,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5.近1年财务无亏损(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不提供),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不得存在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情况证明资料;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选文件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 至2025年9月1日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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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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