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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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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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虫情测报仪(含安装) |
4台 |
1.材质:主体为铝合金材质,或不锈钢材质,或不锈钢喷塑; 2.高度:1.5-2.5米; 3.供电模式:配备太阳能光伏板,供电电池为免维护蓄电电池; 4.控制要求:采用光、电、数控技术,可自动控制+人工远程控制; 5.配置要求:虫体处理技术成熟;自带不小于7寸触摸显示屏、高分辨率摄像机;可通过网页及APP控制采集间隔时间、传感器校准、报警手机卡及流量控制等; 6.后台分析系统:包括设备端、PC端及手机移动端,并配备至少1台便携式、高性能笔记本电脑,便于后台查询及现场调试;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尺寸不小于16英寸,硬盘容量不低于1TB,内存容量不低于12GB,搭载性能不低于Intel Core Ultra系列或AMD锐龙8000系处理器。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3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4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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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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