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物流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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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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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物流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服务项目 |
1 |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建设和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物流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特举办本次物流行业技能大赛。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5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比赛结束通过验收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08-28至2025-09-04 18: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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