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现就 宿营车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请登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是改造宿营车主机企业或维修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单位能够提供近三年路内单位宿营车电器设备供货或维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5、投标单位需提供宿营车改造企业出具的铁路客车零部件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或CRCC认证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第二标段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是改造宿营车主机企业或维修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单位能够提供近三年路内单位宿营车无线网络接收装置设备供货或维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5、投标单位需提供ISO27001及CISP资质证书,以确保宿营车无线网络系统与后续宿营车实现无缝安全对接编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第三标段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是改造宿营车主机企业或维修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单位需提供生态厕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能够提供近三年路内单位生态厕所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6、每次维保对生物卫生间生物菌进行全面更换,清理菌料箱,进行干燥处理后投入新菌料。所提供菌料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7、对生物卫生间室内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清洁。
8、 对生物卫生间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紧固电气端子,对线路全面检查,对破损线缆进行整根更换。
9、对菌箱电机、齿轮传动系统等进行维保检查,处理存在故障。
10、生物卫生间采用微生物降解,无需用水,无需干湿分离。
11、生物卫生间满足-40°C~60°C使用需求。
12、大小便分解处理时间≤5min除臭,≤6h脱水,≤12h完全分解。
13、菌种无毒无害,繁殖过程不应产生变异,不危及活体及生态安全。生物卫生间无需吸污处理、无有害排放。降解后的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排放标准和环保要求,卫生间间内氨气、硫化氢等主要指标达到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卫生间卫生标准》中一类卫生间指标标准。
14、第三包提供菌料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提供铁路行业环保相关检测机构报告或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检测报告。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08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09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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