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1号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院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疑难危重症与紧急救援中心和儿童医学中心项目先进粒子与核医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疑难危重症与紧急救援中心和儿童医学中心的地下一二层内,占地面积4101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建设“三治疗室”同步放疗高性能质子放疗装置配套的装备场地辅助系统、“两治疗室”硼中子俘获肿瘤治疗(AB-BNCT)装置配套的装备场地辅助系统。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17日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11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及其配套的装备场地辅助系统(包括设备机房预埋件、内置钢板及吊装轨道系统、建筑外大型设备运输及吊装就位系统、设备机房磁铁矿混凝土及混凝土砖系统、独立接地系统、区域辐射防护与安全连锁系统、独立循环冷却水配套及区域排水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设备减振系统、机房装饰装修、气动系统、独立通风空调系统等)的设备、管道等项目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备品备件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维修服务、配合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配合施工总承包方达到“质量奖项确保飞天金奖,争创鲁班奖”的评定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3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安全员 1 人(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1 人,造价人员 1 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须提供不挂靠承诺书和不更换项目组成员承诺书)。
3.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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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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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5年8月27日至 2025年9月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不除外),……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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