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水建【2024】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栖霞区长江堤防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性: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栖霞区长江堤防管理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2.2 招标范围: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施工:(1)新建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9000m3,占地面积约3180㎡,埋深约7.8~11.9m;(2)新建辅助用房:格栅间、除臭风机设备间、配电间、楼梯间等,地下建(构)筑物面积约670㎡;(3)新建进水管:管径DN1500,长度约56m;(4)新建出水管:管径DN400~DN600,长度约110m;(5)迁改溢流管:管径DN1500,长度约115m;(6)新建进水附属构筑物:闸门井1座、联通井1座、初雨接收井1座;(7)新建出水附属构筑物:出水阀门井1座、冲洗阀门井1座、消能井1座、沉泥井1座;(8)新建溢流附属构筑物:污水井2座。(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0060300.00元 2.5 工程规模: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施工:(1)新建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9000m3,占地面积约3180㎡,埋深约7.8~11.9m;(2)新建辅助用房:格栅间、除臭风机设备间、配电间、楼梯间等,地下建(构)筑物面积约670㎡;(3)新建进水管:管径DN1500,长度约56m;(4)新建出水管:管径DN400~DN600,长度约110m;(5)迁改溢流管:管径DN1500,长度约115m;(6)新建进水附属构筑物:闸门井1座、联通井1座、初雨接收井1座;(7)新建出水附属构筑物:出水阀门井1座、冲洗阀门井1座、消能井1座、沉泥井1座;(8)新建溢流附属构筑物:污水井2座。(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2.6 工程类型:水务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1、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②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④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⑥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中标价在6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⑤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19 09:30:00。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水建【2024】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栖霞区长江堤防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性: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栖霞区长江堤防管理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2.2 招标范围: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施工:(1)新建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9000m3,占地面积约3180㎡,埋深约7.8~11.9m;(2)新建辅助用房:格栅间、除臭风机设备间、配电间、楼梯间等,地下建(构)筑物面积约670㎡;(3)新建进水管:管径DN1500,长度约56m;(4)新建出水管:管径DN400~DN600,长度约110m;(5)迁改溢流管:管径DN1500,长度约115m;(6)新建进水附属构筑物:闸门井1座、联通井1座、初雨接收井1座;(7)新建出水附属构筑物:出水阀门井1座、冲洗阀门井1座、消能井1座、沉泥井1座;(8)新建溢流附属构筑物:污水井2座。(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0060300.00元 2.5 工程规模:栖霞区九乡河衡阳调蓄池建设工程施工:(1)新建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9000m3,占地面积约3180㎡,埋深约7.8~11.9m;(2)新建辅助用房:格栅间、除臭风机设备间、配电间、楼梯间等,地下建(构)筑物面积约670㎡;(3)新建进水管:管径DN1500,长度约56m;(4)新建出水管:管径DN400~DN600,长度约110m;(5)迁改溢流管:管径DN1500,长度约115m;(6)新建进水附属构筑物:闸门井1座、联通井1座、初雨接收井1座;(7)新建出水附属构筑物:出水阀门井1座、冲洗阀门井1座、消能井1座、沉泥井1座;(8)新建溢流附属构筑物:污水井2座。(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2.6 工程类型:水务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1、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②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④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⑥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中标价在6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⑤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1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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