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ZZ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区道路大中小修及清淤疏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城区道路大中小修及清淤疏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5〕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9608342.96元(占比:100%) ,招标人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城区 。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城区8条道路沥青路面灌缝30712m,沥青路面坑槽修复11500㎡,红绿灯路口车辙修复3751.61㎡,市水利局周边退让空间刷黑沥青路面680.94㎡、新建铺装路面253.7㎡;十六潭沥青路面维修5985.68㎡、十六潭周边停车场维修沥青路面6018.8㎡;清淤疏通12286个路侧雨水口、6142个检查井、16929m连接支管,桂乡大道路侧排水沟清淤1800m³;区政府路口改造新建沥青路面619.13㎡;采购4台执法摩托车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具体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01日 。
合同估算价: 9608342.96 元 。
2.3 其他: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R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R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格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年08月28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2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7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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