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东南州“十五五”气象高质量发展规划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140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00000元
采购需求:黔东南州“十五五”气象高质量发展规划
标项
标项名称:黔东南州“十五五”气象高质量发展规划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东南州“十五五”气象高质量发展规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9月08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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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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