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丹寨县景区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2500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900000元
采购需求:丹寨县景区水毁灾后重建
标项
标项名称:丹寨县景区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3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丹寨县景区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备注:最高限价:《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执行。定额缺项的部分,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计算:①定额中有类似子目的,执行该类似子目;②定额中无类似子目的,由承包人按照计价依据并结合市场价格计算。人工费、机械费等调整均按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执行。结算单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确定,材料单价按施工期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信息。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没有的,采用贵州省其他区域的平均价;其他区域也没有的,或价格明显低于黔东南地区市场价格的由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询价按平均价格计算为准,总价下浮 0 %。(各投标人按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制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交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9月08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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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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