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70 2、项目名###县水###县202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83,********元 最高限价:********.5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一标段 ********.56 ********.5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概###县水###县202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拟修建土坎水平梯田********亩,配套田###路、排水沟、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地点#####县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招标范###县水###县202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测量、地勘、实施方案设计及后续服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注:投标人须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履行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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