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湟水河流域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46900
最高限价(元): 946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湟水河流域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469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草原改良,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经信用中国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10天内截图)。
4.本次招标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须为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林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次招标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须为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林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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