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宿松县九姑乡九五公路及辅助设施配套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财政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宿松县2025年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松发改办〔2025〕13号);
1.4招标人:宿松县九姑乡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宿松县九姑乡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宿松县九姑乡九五公路及辅助设施配套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pGC;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
2.5建设地点:宿松县九姑乡境内;
2.6建设规模:新建区间道路500m,宽6m,场地硬化1200㎡,配套建设污水管网、人行道、通信及电力排管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7合同估算价:约612万;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8月2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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