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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剧版《琵琶记》创排服务采购(重)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5-08-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F2025(ZC)-08-185(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瓯剧版《琵琶记》创排服务采购 (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P26“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中的第四付款方式第2点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甲方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项目执行结束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再支付60%的剩余款项。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甲方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项目执行结束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再支付60%的剩余款项。 2 招标文件P47“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第三商务要求中的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项目执行结束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再支付60%的剩余款项。 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项目执行结束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财政资金下达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再支付60%的剩余款项。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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