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当涂经济开发区同兴产业园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经开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经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当涂经济开发区同兴产业园项目,项目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涂山路南侧,总用地面积1581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046.56平方米。主要包括1#生产服务用房、2#生产厂房、门卫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1#生产服务用房:占地面积550.2平方米,建筑长度56米,建筑面积3375.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2#生产厂房:占地面积8724.9平方米,建筑长度133.55米,建筑面积35645.8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4层,局部地下1层。门卫:占地面积25.2平方米,建筑长度7.5米,建筑面积25.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其中最大跨度为11.5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97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764523。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15994668.7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9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5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须具备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的资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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