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舒城县棠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5年舒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六农办〔2025〕21号
1.4 招标人:舒城县棠树乡人民政府、舒城县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1.5 项目法人:舒城县棠树乡人民政府、舒城县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1.6(请登录)
1.7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舒城县棠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E3
2.3 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341523001003633001
2.5 建设地点:舒城县棠树乡墩塘村、寒塘村、西塘村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5年舒城县棠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地点位于棠树乡西塘村、墩塘村、寒塘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606.33亩、塘坝整治20座、农沟整治7处、新建渠道26处、岸坡防护1166m、新建田间道路4485m及其配套构筑物;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资料。
2.7 合同估算价:项目控制价为7936455.33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6年3月15日之前完工)。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606.33亩、塘坝整治20座、农沟整治7处、新建渠道26处、岸坡防护1166m、新建田间道路4485m及其配套构筑物,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资料。
2.10 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满足履约要求;
3.1.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
3.1.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社保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其他人员配置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3.1.6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评标顺序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自然顺序依次进行,已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不得少于40%。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标准执行。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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