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在职员工(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等)10人以上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能够清晰体现2025年1-6月份工资发放记录的银行对账单(需加盖银行公章),对账单应明确显示付款方、收款方(员工姓名)、付款金额及付款用途。
4.投标人须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6月份在职员工(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等)10人以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需加盖社保机构业务章或电子签章),明细应包含参保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参保险种、缴费基数、缴费状态及缴费金额等信息。
5.提供与本工程类似消防施工业绩,2024年以来至少5项消防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提供消防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如新成立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10.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11.投标企业需提供在职员工10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保单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及以上。
12.投标方承诺在投标前,已充分了解所投包件所有作业地点的业务内容、业务状态、业务开展地周边环境及设施设备(含电源设备)、铁路相关管理要求等,已充分了解业务开展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中标后合同执行。投标方需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1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26日10:00至2025年9月1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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