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遵义蔬菜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供应商招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6%。最终结算以实际供应量结合单价所报下浮率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遵义蔬菜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供应商招募,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食材。
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书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④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⑤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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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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