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27009
预算金额(元):42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730000.00元
采购需求:黔南州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南州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成,使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和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 ”;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含投标截止前1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 附件三 ”】;(8)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 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四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0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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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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