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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医保经办提升线上咨询服务质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27 收藏项目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医保经办提升线上咨询服务质效项目

(三)招标内容:为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解决参保群众电话咨询医保业务时不及时、不准确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医保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缓解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压力,提高参保群众医保满意率。现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医保经办开展服务电话业务咨询、线上即时业务审核等工作,切实推动医保服务提质增效,增强群众医保服务获得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实施地点: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87万元

(六)实施周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5 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 2025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授权后法人相关投标资料在被授权分公司适用。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8)本次项目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 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请登录)投标报名

日期: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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