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南州宝山示范性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2.项目编号:XH-CG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请登录)
5.项目联系电话:(请登录)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7.1 采购主要内容:详见采购磋商文件
7.2 采购数量:1批
7.3 采购预算(下浮率):按建设单位审定的价格下浮4%(含税)。
备注:(劳务计量及结算:计量:以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量为准,如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量有明显错误,则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据实予以纠正。
计价:根据采购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以建设单位最终审定的工程总造价【扣除招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主材费等费用】的价格为准,按中标下浮率予以计算。
(3)如建设单位审定的计量、计价有明显错误,则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据实予以纠正。
(4)结算:以采购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计量、计价方式,按中标下浮率予以结算。
7.4 最高限价(元):同采购预算一致
7.5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磋商文件
7.6 交货时间、地点或服务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及地点
7.7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一般资格要求:
8.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一 ”)】;
8.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一 ”)】;
8.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8.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8.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二 ”】;
8.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上的投标人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及承诺等为证明材料,内容时间须在采购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
8.1.8 不接受任何法定代表授权人持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8.1.9 须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资格要求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9.1 时间:2025年08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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