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15712.68元,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为拆除改造、装饰、水电、智能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以上4、5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供应商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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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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