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民用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及投资概算报告编制。编制要求必须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以及国家和地方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相关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并对其他设计单位提供的全国海洋放射性监测网络与科研平台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整合;
2.进一步开展相关建设内容调研,进行业务功能细化,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报审材料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的报送审批,就评审过程中的专家意见及招标人意见,做必要调整和补充,直至获得批复;
3.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等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4.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民用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和预留采购份额。但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支持节能环保等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将给予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否。□是。(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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