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示批示,有效做好金华市金东区北片(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保护林地的生态安全,及时清除林内枯死松木,提高森林自控能力,特组织本次招标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1.在各级信访部门无恶意信访、无理上访记录,且无欠薪记录;
2.非从事疫木加工;
3.无乱砍、滥伐等行刑处罚记录。
4.投标人不能同时中标金东区3个以上(含3个)标段的疫木除治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作业范围:金东区北片(北片为鞋塘办事处、傅村镇)范围内的所有松材线虫病致死疫木(包括山场及零星立木)
(二)清理对象:全面清理金东区北片(北片为鞋塘办事处、傅村镇)范围内范围内的所有枯(病)死松树。不得采伐活松树(项目类委托采伐除外)、非松科植物、已腐烂松树。
(三)秋季普查:金东区北片(北片为鞋塘办事处、傅村镇)(以实际清理数量为准)。具体情况可自行到现场查看。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700元/吨(含监管费10元/吨),最低限价500元/吨(含监管费10元/吨)。以实际运送至疫木加工厂过磅重量结算项目款。项目报价包括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人员管理费、保险费用、税费、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开具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
下列情况不纳入项目款结算,并需减除:1.施工队滥伐的活树;2.因施工过程折损采伐的林木;3.非松科病死树、已腐烂松树;4.因项目占用林地,经审批需砍伐的树木;5.其它不符合甲方或区林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病死松树的树木。
四、项目要求
(一)时间及进度要求:
1.集中除治:中标起至2026年3月31日;
2.回头看整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3.即现即清: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根据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的规律,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枯死松树集中清理工作。若因极端天气、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可根据省、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文件意见适当调整延期。清理工作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紧后宽”的要求,合理安排清理顺序,优先对两路两侧、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除治。同时要科学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进度达到以下要求:
2026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除治清理任务;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即现即清阶段), 发生的病死松树需在3日内完成除治。
(二)质量要求:
1.伐桩处理:伐除枯死松树后,伐桩不得高于地面5cm。
2.主干处理:主干及直径1cm以上的枝桠需全部清理,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做除害处理,不得因各种原因堆积、遗漏山场。
(三)其他事项:
1.采伐要求:病死松树要求进行全域清理并下山,不得借故不作清理或堆积在山场。严禁借清理枯死松树之名采伐非合同清理范围内的林木。确有清理过程中无法避免折损的林木,需经属地乡镇与区林业主管部门报备认定后方可采伐,且不得混入除治的疫木之中。因施工过程折损采伐的林木需运至制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并另行过磅,不计入项目补助款中。清理队擅自采伐杂木、活松木等项目外林木的,按照盗、滥伐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2.疫木运输:疫木运输固定车辆(有金东区疫木运输专用车标志),按固定线路行驶,运输途中不得装卸货物或中途停留。实行2次过磅管理制度,出当地乡镇前过第一次过磅,到达疫木加工厂进行第二次过磅。疫木装车后和到达疫木加工厂各拍3张照片(左侧、右侧和车后各1张,照片发送到疫木运输监管群)。
3.疫源封锁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枯死松树管理工作,防止农户擅自拿回家当薪柴、松材自用、外运等疫木流失行为发生。 清理、运输等过程要确保采伐疫木不流失,疫木运输过程需执行二次过磅,并将相关运输信息录入“浙江数字森防”与相关运输监管群。
4.安全责任:中标人须为作业劳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人保额不低于60万元),并在开展枯死松树清理作业前必须对所有清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伐、清理、运输工作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5.完善台账:
(1)人员管理台账:劳务进场施工前需进行人员信息上报,将人员信息报至属地乡镇与区林业主管部门,后续人员增减变动需当日上报;
(2)作业计划台账:在施工期间,需提前一天报告次日施工人员与点位计划安排;
(3)施工台账:
①拍摄照片。疫木除治过程中,清理专业队伍需指派专人下载并使用"浙江数字森防"软件,严格遵守浙江省防控林业植物重大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浙江“数字森防”应用场景管理办法 (试行)》(浙林防指办〔2022〕4号)相关要求,落实疫木单株精细化管理,拍摄伐前、伐后现场照片,周边现场照片。疫木运输过程中,车辆装车照片以及疫木定点处理企业过磅时的照片并上传至数字森防平台。
②完善台帐。出工每日详细记录清理时间、地点、数量、重量等内容,并如实填写《病(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日志》。
③保存凭证。保存疫木定点处理企业过磅单、联系单等原始凭证,作为支付款项及备核查依据。
6.协调服务:在进场前要提前向辖区林管员、护林员及清理山场所在村村委会报备,并做好农户告知与宣传工作配合处理个别农户抗拒疫木除治等问题。
7.森林用火:施工队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若需野外用火,需事先经属地乡镇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接受甲方及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用火过程须遵守森林用火相关规范,确保具备安全森林用火条件且做到“火灭人离”。
8.管理要求:项目内人员工作开展需遵循《金东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管理办法》(金东植防指办〔2023〕3号)相关规定。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需支付10万元(金华市金东区鞋塘镇财政非税专户)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项目期内乙方施工劳务因项目内薪资纠纷发起上访、集访,甲方有权依据台账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足的,可从项目款中直接进行扣除。乙方对于甲方扣款方式予以认可,不得以任何形式骚扰和阻碍支付农民工工资。疫木伐除并运至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所获疫木收购款,需优先用于保障民工生活费、工资支付。
五、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7 日至2025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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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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