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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交易公告
日期:2025-08-27 收藏项目
一、竞租标的物: ###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位######路南侧、特警支队北侧,本次估价对象出租总面积为********.36平方米(其中滁州艺校综合楼出租面积为********平方米;实训楼出租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综合楼:1-6/6层、1-5/5层;实训楼:1-4/4层;食堂楼出租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1-2/2层;宿舍楼出租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1-6/6层)。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2、###市职业学院拟出租###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本项目房产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办学使用,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招租人做好###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在租赁期内###市规划调###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门面房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管理单位交回之日起算),经管理单位审核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4、在租赁期内房屋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本次出租的房屋建议潜在竞租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4、租赁期限:5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一缴,五年租期内租金不变,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还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招租人按承租人提供的原招租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承租人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招租人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6、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市职业学院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路仪表、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协助。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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