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珠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珠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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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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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体检服务 |
2025年珠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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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筛查工作;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2025年的随访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珠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珠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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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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