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项目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投资〔2021〕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不含珠江路节点)的涉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变形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项目概况:大件路(双流段)起于双流与高新区交界处,止点位于双流与新津交界处) 。本项目包括设计起点改造段、5个下穿隧道节点、珠江路上跨桥节点组成。
2.3计划工期:具体监测工期根据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期确定。
2.4招标范围: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不含珠江路节点)邻近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施工,外部施工作业对轨道交通30号线的影响等级分别为特级、一级、二级,属于A类。针对施工影响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开展变形监测工作和现场巡查工作,及时提交符合规范和合同要求的监测报告,现场配合并核实施工监测的准确性,提交监测结果验证,并书面说明情况。具体工作内容见相关条款。
2.5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在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22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涉及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变形监测项目业绩。
备注:①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或合同委托方书面证明)复印件;对于业绩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涉及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变形监测,则需提供业主或合同委托方书面证明。②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或合同委托方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③涉及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变形监测项目业绩指涉及在建或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变形监测业绩。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在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22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涉及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变形监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备注:①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完成的合同委托方书面证明复印件)。②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职务信息的,须提供合同委托方书面证明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
3.1.5财务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8日起,……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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