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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5号楼家具采购二次招选公告
日期:2025-08-27 收藏项目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宜宾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5号楼家具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5号楼家具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床约530套、沙发94套、衣柜94套、餐桌94套等家具的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制作及安装的数量、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工艺要求、款式风格等具体要求详见报价清单。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四)供货期限:35个日历天,自中选之日起35天内全部安装完成。按招选人的通知确定进场时间,运送至招选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安装完成。

(五)招选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提供样品、制作、包装、运输、装卸、保管、搬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并交付、售后服务、质保维修等工作。

(六)最高限价总价:251.8927万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为中国境内制造商(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且具备提供本招选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2)有效的品牌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章);为保证产品的风格统一,参选人所投产品的品牌须为同一品牌。

注:

为确保所供家具产品的品牌真实、品质可靠,参选人须就本项目提供品牌直接相关方出具的参选授权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授权主体要求:授权文件须由该品牌母公司(即品牌所有权人)或其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或区域总部,或品牌授权的生产厂家直接出具,须满足以下要求认定为有效授权:

1)品牌所有权人中国境内的母公司或其授权下属机构(含授权的区域总部、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或其授权生产厂家,或者授权下属机构授权的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正式授权文件;

2)除品牌母公司直接出具正式授权书的,还应提供授权人为母公司的授权下属机构的证明材料(如提供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网上查询截图)。

3)取得品牌授权的生产厂家应提供品牌母公司或其中国境内的授权下属机构出具的授权生产证明材料,取得品牌授权的生产厂家可以直接参与本项目竞选(授权主体不是品牌母公司的,应按同时以上第2)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但经品牌授权的生产厂家授权的单位再次授权的参选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选。

②授权文件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

1)被授权参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授权范围(包括品类、品牌、地区);

3)授权有效期限(同参选有效期);

4)授权单位盖章及签署时间。

③招选人有权对授权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伪造、篡改或授权链条不清等情形的,作参选无效处理,并有权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家具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5年8月27日9:00至2025年9月2日23:59时(北京时间)获取招选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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