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
项目名称:省道204线李旺至史店段公路等4个公路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元):986852.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86852.00元
比选需求:服务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日常抽检、综合检查抽检和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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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检测里程(公里) |
最高限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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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合同段 |
省道204线李旺至史店段公路 |
50.445 |
382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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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9线兴仁段公路改线工程 |
4.791 |
1068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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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4893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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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合同段 |
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 |
改造22.8公里,新建连接线2.135公里,新建慢车道10.54公里 |
387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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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 |
6.4038 |
1101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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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4974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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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金额 |
9868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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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与本合同段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供应商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3.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即供应商如在本项目一个合同段中已承担过监理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均不能对本项目该合同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只能参与两个合同段中的一个合同段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交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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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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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1.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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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投标供应商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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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试验检测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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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检测负责人自2022年08月27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1日18: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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