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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项目配套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Z

2.项目名称: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项目配套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第二批次)

3.最高限价:9046734.00元

4.招标需求: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项目配套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第二批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具备所有设备供货条件,每批次货物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现场。具体送货计划结合现场实际和招标人安排,部分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具体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按照整体工程进度统筹安排。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至少完成过1个水处理量在3万m³/天(含3万m³/天)及以上设备集成供货的业绩。

注:

(1)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2)若合同中未清楚反映业绩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若业绩合同乙方为2家及以上单位的业绩,评委会不予认可。

(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评委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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