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标/开标时间:2025-9-2 10:0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8-27 9:53:53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9-1 10:00:4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苍石村(以甲方通知为准)
一、采购条件
清原生物质项目料场整体工作外委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清原生物质项目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苍石村,由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完成,本电站配备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40MW汽轮机。本次计划采购清原生物质项目料场整体工作外委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清原生物质项目料场整体工作外委服务项目包含燃料进厂卸车、码垛、破碎、掺配、设备维护、作业车辆加油(不含消防车)、安全等,详见合同、附件及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清原生物质电厂厂内料场。
计划服务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服务期为1年。
承包方式:总承包模式(场内提供2台破碎机,3台50装载机、2台抓机、2台50钩机、1台30装载机、1台自卸翻斗车、1台消防车可供总承包方使用)。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能力;
(2)应答人必须具备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3)应答人应答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应答截至时间止现有的合法财务报表;
(4)应答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有关记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所属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以上要求应答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应答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潜在应答人,请于2025年09月01日10时00分前报名。
(2)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从2025年08月2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8月30日10时00分;
发售: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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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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