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及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 20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投资计划已下达(石油股份计划【2025】45号)。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办法》(质安【2021】5号)的相关要求,现需采购对项目关键物资实施产品驻厂监造的服务商,监造地由具体监造合同确定。
2.1.1 项目承办人:(请登录)
2.1.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项目部。
2.2.3项目金额:标段三估算金额:50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及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 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的物资(附件1)及其他关键物资,实施产品驻厂监造服务的框架采购。
2.3 标段划分: 三标段自备电站设备监造。
2.4服务要求/标准:无。
2.5服务区域: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框架服务期限: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或者采购额达到最高投标限价,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资质条件:
3.2.1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单位备案资格(《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名录(2024年12月)》)(附件2),并具有中石油颁发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三标段投标人《产品驻厂监造单位备案证书》的监造范围需包含“自备电站”。
3.2.3同时兼投炼油设备、化工设备(或自备电站、化工设备)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取得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驻厂监造人员备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70人,同时兼投炼油设备、自备电站两个标段,无人数限制;同时兼投三个标段的投标人,取得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驻厂监造人员备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90人。
3.3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所投标段对应监造范围的业绩(以监造设备的数量计),并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无。
3.6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获得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驻厂监造人员备案资格,备案岗位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获得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驻厂监造人员备案资格,备案岗位为专业监理工程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8-26 18:00:00 至2025-09-01 23:59:59 (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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