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5年南站枢纽楼幕墙衔接及局部土建配套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采购人开展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成本)控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五方主体验收且完成环保、规划、消防等职能部门的验收;协助采购人完成城建档案馆档案移交,完成项目的建委备案并交付使用。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9.5万元(含税)。
1.3续签计划:无。
1.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另加三个月,并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完成。
1.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国家、浙江省、温州市相关要求。
1.7投资控制目标:在满足使用人整体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财务决算额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1家,分额100%。
1.9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0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9.5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工程总承包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26日14时00分到2025年8月2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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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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