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北斗主动安全监控终端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北斗主动安全监控终端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桩检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桩检公司北斗主动安全监控终端委托加工生产单位。
本次委托加工生产内容包括按照桩检公司提供的结构件设计图纸、智能算法板PCB图及生产作业指导书、安装作业指导书、技术条件对北斗主动安全监控终端中辅助驾驶单元、司机行为识别单元、单北斗定位单元、车内环境监测单元进行生产、装配、出厂检验,运输以及现场安装调试(含差旅费、工器具、耗材、场内组装测试费等),需配套提供设备物联网卡(含1年流量,10G/月),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产品质保期1年。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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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计工作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预估最高含税限价(元) |
税率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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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北斗主动安全监控终端 |
套 |
3000 |
2881.20 |
8,643,600 |
13% |
北斗主动安全监控终端生产、装配、出厂检验、运输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本项目最终以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
13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不少于1个本次委托加工生产产品或同类产品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3.4.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5年8月27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1日00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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